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的通知中評協〔2015〕 67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資產評估協會(注冊會計師協會),具有證券評估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信息披露質量,防范執業風險,體現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改革相關要求,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專家在修訂《資產評估操作專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中評協〔2012〕246號)的基礎上,制定了《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現予以發布,供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師執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業務時參考。 請各地方協會將《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及時轉發評估機構。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于2012年12月28日發布的《資產評估操作專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中評協〔2012〕246號)自本專家指引發布時起同時廢止。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2015年 7 月 22 日 相關附件
資產評估專家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評估報告披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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